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发改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有效实施分布式光伏推广应用专项行动,以高效创新案例带动全市光伏推广应用,促进我市光伏产业创新发展,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决定公开征集发布一批杭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创新案例。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项目位于杭州市境内。
(二)项目并网发电时间一年以上(截止2018年3月底),新型薄膜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储能一体化等创新案例可适当放宽本项要求。
(三)项目设计美观,安装规范,运行稳定,维护及时。
(四)项目在装备创新、设计创新、工程施工、协同创新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与推广价值。
二、申报类型
(一)企业屋顶项目。包括工业企业、物流企业、商业企业等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二)园区屋顶项目。包括特色小镇、小微产业园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三)公共建筑屋顶项目。包括政府办公楼、火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市政设施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四)其他类型项目。包括区域连片开发光伏发电项目等。
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本次暂不征集。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单位填写征集表(见附件1),准备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2),一并提交当地经信、发改部门。
(二)初审。各区县经信、发改部门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条件符合性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提出推荐意见。
(三)上报。各区县经信、发改部门将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材料以联合行文形式报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每个区县申报企业屋顶类型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创新案例特别多的区县可适当增加上报名额,其他类型的项目原则上可各申报1个。
四、有关事项
(一)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创新案例,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开展专家评审、现场评审,提出名单,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二)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申报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撤销资格并予通告。
(三)各地经信、发改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于4月25日前将本地推荐的项目申请材料行文报市经信委(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处)、市发改委(能源处)。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区县为单位汇总上报。
联系人:市经信委刘忆军,电话:85257105,电子邮箱:1158621478@qq.com;市发改委沈钦,电话:852571863,电子邮箱:6007652@qq.com。
附件:1.
杭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创新案例征集表.doc
2.
杭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创新案例申请报告(提纲).doc
杭州市经信委 杭州市发改委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