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人字〔2017〕2号(2017年3月11日)
△刘定明、章石生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何昌顺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建春同志的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和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免去其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庆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职务;
△郑春林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高国忠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军同志任省水利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葛贻华同志任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黄英同志任省商务厅副厅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力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消帆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燕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职务;
△倪肥宾同志任省文化厅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