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中观层面新增长领域挖掘与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分工,为深入推进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2016年,全省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945.78亿元,同比增长13.67%;实现网络零售额140.08亿元,同比增长23.45%。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124.63亿元,占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84.16%,同比增长23.94%;服务型网络零售额23.45亿元,占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15.84%,同比增长20.92%。在实物型网络零售额中,食品保健、服装鞋包、家装家饰、运动户外排在前列,所占比重分别为29.5%、13.76%、12.25%和11.57%。在食品保健类中,我省大米、木耳、蓝莓、食用油、菌类、奶粉、蜂蜜、苏达水及俄罗斯食品等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在服务型网络零售额中,在线餐饮、在线旅游、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的网络零售额排在前列,所占比重分别为43.32%、29.46%、10.79%和5.69%。全省网商数量10.2万家,全省网民规模183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48.1%。全省企业和个人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店铺近4万家,在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44个。今年1-5月份,全省实现网络交易额893.62亿元,同比增长14.76%,实现网络零售额69.34亿元,同比增长43.07%,增幅高于全国16.57个百分点,保持了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全省自建优势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现状
截至2016年,全省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共计146个,实现网络交易额126.1亿元,同比增长11.6%,网络零售额48.9亿元,同比增长4.3%。网络交易额超过亿元的平台12个,其中超过10亿元的平台4个。从地区分布情况看,我省电商平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和农业地区。平台数量前3位的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占平台总数的比重分别为25.3%、12.3%和11.0%;网络交易额前3位的有省农垦总局、哈尔滨、牡丹江,占网络交易额的比重分别为45.8%、29.7%和13.1%;网络零售额前3位的有哈尔滨、牡丹江、省农垦总局,占网络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65.2%、9.6%和8%。从平台交易产品看,食品和农产品交易占居绝对主导地位。在全部电商平台中,食品和农产品电商平台93个,占平台总数的63.7%。从平台类别看,对俄跨境电商平台具有一定规模,平台数量19个,数量列第2位,占平台总数的13%。对俄跨境电商物流通道优势明显,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2016年,我省共发寄对俄国际邮包948.84万件,占全国对俄的三分之一。从平台业态方式看,多种业态并存,新兴业态发展较快。微信商城、移动端APP发展比较活跃,符合业态发展方向。从平台经营方式看,我省电商平台多以自营为主。在全部电商平台中,以自营为主的交易平台共计107个,所占比重为73.3%。
二、预期目标
到今年年底,各市(地)和农垦、森工要依托当地优质资源和优势产业,至少建设并运营1家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牵动作用较强的本土综合性、有特色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挥当地的产品资源优势,建设区域性、有错位竞争能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到2020年,我省自建的活跃度好、流量大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量超过200家,其中农产品电商平台数量超过100家,跨境电商平台超过25家。全省自建平台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0亿元,交易额超亿元平台超过20家;网络零售额超过10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亿元的平台超过10家。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培育龙头型电商平台。紧紧依托我省绿色有机大省、对俄大通道优势和传统商业面临转型、融合发展的迫切需求,努力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电商平台、对俄跨境电商平台和传统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商平台。力争打造出交易额达到十亿、百亿的电商平台,发挥示范、引领和牵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支持各市地建设一批综合类电商平台。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特点,培育一批集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在线物流、售后服务、金融服务、信用保险等于一体的商品销售服务类综合平台,以餐饮、住宿、家政、旅游、养老、婚庆等生活服务为主的消费类服务综合平台,以提供通关、结汇、退税、物流、融资、保险、售后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的跨境服务类综合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加快完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体系。支持哈尔滨、绥芬河、黑河等市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通关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电子口岸数据互通,与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操作系统对接,实现“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在跨境电子商务等监管现场全面推行关验“一机两屏”查验模式,提升通关速度和监管效能,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外贸统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着力培育民生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以服务当地群众生活为主的票务订购、网上订餐、房产交易、文化旅游、远程缴费、健康医疗、日常消费等区域性服务平台;推动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家政、婚庆等服务企业自建和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生活服务,促进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程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旅游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五)鼓励发展一批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山特产品、老字号产品、服装、家电、纺织、建材、会展、旅游等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培育农产品、煤炭、化工、石油、医药、有色金属等大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增加实体产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二手车、二手设备、再生资源等专业交易平台建设,满足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工信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六)规范引进外来电商平台。支持引进国际和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在我省设立一级法人机构,独立核算我省企业电子商务收入额,实现在当地缴纳各类税收,纳入我省GDP和相关经济核算。重点引进以苏宁、京东商城等为代表的自营为主的平台运营企业,拉动我省生产、采购、销售、支付、物流配送等各个环节产业发展,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发挥作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七)加快现代智能物流平台体系建设。发展并不断完善第三方电子商务多功能物流公共服务系统;发展以货源整合和运力配置为主的第四方物流平台,提高运力、仓储等资源合理调配、综合利用能力,提高物流资源使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大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网络建设,构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需要的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八)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型服务企业。培育一批本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快发展,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平台建设、市场推广、代理运营、品牌培育、仓储物流、品质控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为我省平台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工信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九)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省内企业加快移动电子商务的创新,扩大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推动电子商务由PC端向移动端延伸。鼓励移动电子商务企业创新营销模式,运用依托互联网的即时通信工具、社交工具等,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推送,不断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十)加快推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位置服务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研究与应用。鼓励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各类应用和安全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工信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十一)构建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支持以37秒易淘商城、生态龙江、大米网、惠丰通村网等为代表的本省涉农电商平台建立与贫困地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采直供关系,以提供无偿支持和服务的方式构建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网销绿色渠道,扩大贫困地区绿色农特产品市场占有率,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供销社、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指导。制定我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各地把电商平台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培育本土电商发展,推动已建平台扩规模、上水平。加快孵化新生一批电商平台,重视引进省外大型平台,不断扩大电商平台数量和网络交易规模,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和新的增长点,为市场营销开拓更广的渠道。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设立省级电商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平台交易规模、发展潜力等指标对平台企业给予奖励,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和扶持作用,扶优扶强,加速电商平台发展壮大。支持有条件的市地设立电商平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同步推动本地电商平台建设。推动各市政府将闲置类非办公资产优先无偿用于电商平台建设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主体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要通过金融工具创新解决初创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支持商业银行、具有物流质押监管能力的融资担保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
(四)开展示范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最具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传统产业转型等电子商务平台和应用服务企业,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带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形成以电子商务园区为支撑,以综合实力较强的电子商务企业为龙头,以县域电子商务应用为基础的龙江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技术、人才、资金、物流等要素汇聚,形成配套齐备、链条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五)加大电商培训力度。在全省构建省市县分级电商人才培训体系,依托省内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专业培训机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等,设立一批电子商务培训和实践基地,分层级对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主体及农民、大学生、下岗人员等进行电商知识普及、研修和实际操作培训。支持省内高校电子商务专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为全省电商平台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通过省政府专题会议推动,促进各市地、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化运作方向,加快推动各地平台建设。深入挖掘平台建设新典型、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各地平台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组织省内电商平台企业参展参会,加大平台推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