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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07 15:04:48  

一、项目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生态文明的总目标,结合当前我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依托有一定优势的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以及农业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进行研发及集成示范推广,通过点面结合、梯次推进的方式,带动农业环保技术改进升级,健全农业环保科技支撑体系,为农业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二、支持对象及资金额度

(一)支持对象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发能力的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以及相关农业机械研发生产企业。

(二)支持资金总额为120万元,每个单位申请资金原则不超过20万元。

三、项目内容

(一)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捡拾机械的研发、示范、推广,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争取在废旧农膜捡拾机具研发推广方面取得突破,有效提高废旧农膜回收效率。

(二)支持尾菜处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发、引进、示范、推广,鼓励出台尾菜处理利用技术地方标准,改进尾菜处理利用机械设备,总结完善尾菜处理利用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尾菜处理利用现有技术的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

(三)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强化技术培训与宣传教育,组织技术专家带成果、带技术与基层农业环保工作人员对接,并深入一线建立示范基地,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或企业,具备相应的研发条件和能力;项目主持人(企业除外)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良好的工作信誉与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农业环保科技研发、推广及成果转化工作,具有农业环保科技研发基础,在相关领域业绩突出。

(三)省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专家组专家所在单位优先考虑。

五、有关要求

(一)2017年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推广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凡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和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按照项目支持的内容进行申报。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进行编制,严禁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书须用A4打印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同时报电子版。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文 省农业环保站生态科  0931-8179039

肖朝卿 省农业环保站仲裁科  0931-8179038

电子邮箱:nyhbz2005@126.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