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高新区)工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根据州科技局党组年度科技创新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4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年度州级科技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项目和医学科研联合项目。
(一)基础研究计划
1.项目定位
支持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等开展自主选题、自由探索的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基础前沿、交叉特色和重点学科发展。聚焦“康养胜地、人文兴义”的城市定位,围绕我州产业发展需求和前沿技术开展的较深层次的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
2.项目要求
该类别计划不设支持领域方向,同等条件下,基础研究计划优先支持年龄在35周岁(198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且未主持过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二)科技支撑计划
1.项目定位
支持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围绕我州工业主导产业、十大特色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性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攻克共性技术,对促进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2.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需符合《黔西南州2024年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重点支持领域方向。申报项目名称不必与《申报指南》中选择的支持领域方向名称保持一致,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命名,但应统一按照规范格式命名,例如:“XXX研究(研发、研制)与示范(应用)”,“XXX”指项目研究涉及的技术、产品或装备等。
(三)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
1.项目定位
支持探索开展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围绕“富矿精开”、新材料、新能源、建材、消防安全、交通水利电力、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土壤改良、检验检测、节能环保、资源环境、药食同源、白酒、中医药、文化旅游康养、茶叶、油茶、农作物耕种机械化、农作物新品种、畜禽新品种资源高效利用、乡村振兴创意、特种养殖等开展的成果转化项目。
2.项目要求
(1)拥有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权利人为企业,或权利人与申报企业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无权属争议。不接受以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申报。
(2)获得国家或省级(包括省外)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3)与省内外及州内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的技术成果。
申报项目名称应统一按照“XXX应用与示范(推广)”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XXX”指所用科技成果涉及的技术等。
(四)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和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重点支持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在优势前沿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项目,鼓励其他行业部门建设省级部署范围内相关创新平台(申报要求见附件2)。
(五)医学科研联合项目
本项目面向全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管理类及教学改革等及其他医学类领域实施的科研项目,申报医学科研联合项目中基础研究领域的不再受理申报州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3)。
二、支持方式和实施周期
项目采取网上发布、公开申报、公平竞争、分期支持等方式,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1万~30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不超过3年),从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之日算起。
三、申报主体和诚信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州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学科研联合项目仅面向全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独立核算项目经费,设立专账以确保专款专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在财务报表研发费用一级科目下归集有研发项目经费支出,或建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辅助账,并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其中,2024年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上工业企业,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提供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项目实施期末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科研诚信良好,并须确保项目执行期内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企业合作的科研单位和院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有效科研合作协议,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项目申报要求。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同一项目或相近项目不能在不同计划类别中多头申报,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数不得超过1项(限项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主持承担在研州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诚信监督。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各级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若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将取消相关项目的评审立项资格(已立项的将追回相关项目经费),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其他要求。各责任主体及职责符合《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中的具体规定。
四、申报程序和咨询服务
(一)项目申报。通过邮箱进行申报,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将申报材料所需电子版全部盖章扫描报送至州科技局邮箱:qxnzkjj3223188@163.com,涉密类项目必须以纸质方式申报,并提前联系咨询相应科室。
1.申报基础研究类、科技支撑工业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项目,请咨询州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联系电话:0859-3222597。
2.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请咨询州科技局创新平台与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0859-3241051。
3.申报科技支撑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医学科研联合项目,请咨询州科技局产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电话:0859-3238027。
(二)申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13日17:00,以发件时间为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完成后要认真阅读《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填上所申报项目的名称并签字盖章后,装订在《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的最后一页,每个项目胶装一式7份,由项目属地的科技部门收齐后(省驻州单位、州直单位可直接报送),于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统一送至州政务大厅三楼法人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窗口咨询:州政务中心综合代理科,联系人:逄雯雅,电话:0859-3611015。
附件:附件1.黔西南州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黔西南州2024年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条件.doc
黔西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