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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5-04-01 15:13 |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设计创新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助推“1269”行动计划,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1〕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工业设计功能,从事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
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种申报类别,并分别满足《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所列第六条、第七条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推荐数量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或出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奖补政策的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未开展上述工作的设区市及赣江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8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提交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 2.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收集汇总辖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把关,按推荐数量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管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省工信厅。 此外,同步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满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产业字〔2019〕217号)的要求。申报单位对照《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申请报告内容提纲》(附件2)要求形成申报资料,经所在设区市工信局审核推荐报省工信厅。 二、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2022年获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复核程序 1.申请复核的单位对照《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请报告内容提纲》(附件4)要求形成复核材料并提交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未提交复核材料的单位视为复核不合格)。 2.由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对申请复核单位出具复核意见并报省工信厅。省管企业集团的复核材料可直接报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强化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时上报。请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5月30日前将推荐和复核意见文件,以及申报和复核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复核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江西省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联系人:肖赣鸿 电 话:0791-86268776,18970823199 邮 箱:jidcjxgysj@163.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07号 附件:1.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