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种业振兴的有关要求,持续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农种业字〔2025〕6号)精神,研究制定了《2025年全市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与“绿剑护农安”执法行动等工作做好衔接,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林新茹
电 话:6261510
邮 箱:ytsnyjzyglk@yt.shandong.cn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市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种业振兴工作要求,针对我市种业发展实际,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子质量提升,强化农作物种业市场监管执法,坚持“露头就打”常态化监管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推行市场、企业、基地等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白皮袋”种子和网络违法售种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氛围。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均达到100%,为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高质量种源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质量全程监管
1.加强繁制种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备案、品种真实性及亲本来源等为重点,开展夏季制种基地检查巡查,指导企业加强种子生产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私繁滥制和其他非法制种等行为,维护基地良好秩序。
2.加强种业市场监督检查。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台账、经营备案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内容。加强生产用种供需形势分析和市场监测,强化种源调度和余缺调剂,确保供种市场平稳运行。
3.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和种子质量等为重点,冬季组织开展企业监督抽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种子质量管控,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和品种适当加大抽查频次。
4.加强网络销售种子监管。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网络经营者严格落实种子许可或经营备案规定要求。检查网络售种者许可资质、经营备案、标签标识和销售区域,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种子的电商平台,联合市场、工信、公安等主管部门及时采取警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涉及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二)强化品种源头治理
5.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鼓励育种者及早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引导申请者依规开展委托测试。指导育种单位增强保护意识,完善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维护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秩序。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健全侵权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6.加强品种及试验管理。做好品种预试工作,高质量推荐主要农作物新品系参加省级品种区域试验。开展品种展示示范和风险跟踪评价活动。进一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
(三)强化种业监管执法
7.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核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条件资质和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况。对长期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具备许可条件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注销或吊销许可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做到种子生产、委托代销、分支机构、经销门店及各类销售种子者备案全覆盖,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
8.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用好“开工第一课”、晨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等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纠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虚化、外化和虚假落实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9.开展食用菌菌种专项整治。以香菇、草菇、滑子菇、黑木耳、羊肚菌等为重点,重点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和备案情况,组织开展菌种质量抽样检测,重点监测菌种真实性、假劣菌种等问题,提升菌种质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0.开展转基因种子专项整治。依照省、市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转基因玉米、大豆种子品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质量和转基因成分检测、标签和使用说明标识、经营备案、销售台账等环节全链条溯源监管,防止未经批准的和不合格的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要发挥省市县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机制,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违法违规行为,为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1.强化种业行政司法衔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单位沟通合作,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健全举报线索、技术支撑、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升涉种案件办理质量,规范罚款、鉴定和扣押等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区域协作,健全区域联动响应和案件联查联办机制,做到一处发现、及时通报、各地联查。
12.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种业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大涉种投诉举报和案件线索排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入户倒查等方式追根溯源,核实并依法查处,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形成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强烈震慑。
13.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侵害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基地私繁滥制、网络违法售种、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问题为重点,依法发布一批打假护农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有效引导、形成震慑。将依法通报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查处结果,及时梳理发布涉种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种子信息,严防假劣种子坑农害农。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14.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宣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山东省种子条例》《山东省农作物种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加强新修订的禾谷类、油料类种子质量及标签通则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实施,不断提高种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执法、守法和用法能力,持续提升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15.加强种子检验机构管理。落实《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种子检验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以此为基础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整治报告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结果不真实以及无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等行为,对于运行不规范、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依法撤销资质,对于无资质出具检测报告的,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16.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开展种业管理知识和监管执法培训,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发挥现有种子检验资质和品种测试机构能动性,提高精准快速检测鉴定能力,为打假护权提供技术支撑。引导种业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种业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制种基地、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种业企业等进行抽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市要建立健全上下衔接的种业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进展调度和问题通报反馈,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参与、监督有力的种业监管执法体系。
(三)做好总结交流。各区市要及时梳理总结种业监管执法工作情况,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宣传报道,依法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请各区市系统全面总结好2025年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