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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八、九、十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的公告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5-06-17 20:43:34  

汉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八、九、十批次

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的公告

       按照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情况及工作程序,现通知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查体。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工伤职工146人(具体人员名单及分组详见附表)及其用人单位经办人员。

二、查体时间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20250619-0620日开始进行(名单见附表)。

汉中市中医医院:20250625日开始进行(名单见附表)。

请参加现场查体工伤职工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与查体,不要提前到达现场。

三、查体地址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新大楼东侧一层健康管理中心(汉台区石马坡傥骆路十字西南角)。

汉中市中医医院:住院楼16楼会议室(南郑区大河坎镇东昌街渔8号)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查体工伤职工需携带本人工伤认定书原件、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原件、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医学影像等印证资料。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6号)规定,工伤职工无故不参加现场查体的,鉴定中止。因特殊情况没有参加现场查体的工伤职工,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书面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重新启动鉴定查体程序,并重新计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时间。

(三)所有单位经办人和工伤职工应携带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同时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听从引导人员安排,佩戴口罩,到场后不得随处走动,不得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四)提供虚假诊断书或病历、医学检查资料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对于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916-2626605

                          汉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0616



2025年度第八、九、十批次劳动能力鉴定
现场查体分组名单
序号用人单位名称姓名时间
1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李君祥2025年6月19日下午14:30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2陕西省镇巴县渔渡镇人民政府游世坤
3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略阳项目部朱思理
4南郑区大河坎镇卫生院万朝茹
5汉中市汉台区李朋优选果蔬店祁晓丽
6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李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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