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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旅游景区等级提升奖励政策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5-07-08 15:35:12  

https://zwfw.gxzf.gov.cn/zcdx/#/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118966422842261504

良庆区旅游景区等级提升奖励政策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名称

良庆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申领对象

单位

到现场次数

1

扶持形式及内容

资金支持

受惠内容

(一)A级景区:被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
(二)旅游度假区:被评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100万元。
(三)生态旅游示范区:被评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四)知名特色景区:被评为有全国知名度的特色景区、全区知名度的特色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五)以上旅游经营企业同时获得多种称号的,按最高标准奖励。奖后升格的企业,补足差额。

受理条件

(一)A级景区:被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
(二)旅游度假区:被评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
(三)生态旅游示范区:被评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

纸质材料递交说明


 

1

良庆区 良庆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旅游股801

0771-4500121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申报材料


 

1

身份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扶持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示例样本


申报时间

2021-04-01至2026-04-01 23:59:59

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南宁市良庆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771-450886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特别说明

政策依据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良庆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