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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休闲观光农业宣传推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1 09:46:15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委、徐州市委农工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江苏休闲观光农业“12311”品牌,推进全省休闲观光农业强省建设,促进我省休闲观光农业内涵丰富、品质提升、品牌更亮、市场竞争力更强,拟在全省组织开展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宣传推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打造省级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平台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休闲观光农业蓬勃发展,涌现了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美丽休闲乡村、农业特色小镇、创意主题农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等,休闲观光农业已成为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全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水平,强化产业发展的互动交流和宣传推介,省里拟统一开发“休闲农游”手机APP及微信公众号,建设省级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向城乡居民集中宣传我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成就、提供休闲农庄、农家乐、休闲农园等消费指南和产业资讯。


建立省级休闲观光农业宣传推介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整合各地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资讯,促进全省各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管理部门开展经验交流、创新发展模式;有利于集聚全省休闲观光农业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推介方式,形成宣传合力,促进省市县企协同推进江苏休闲观光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利于推动各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向平台集聚,形成品牌响亮、用户覆盖面广、认可度高的休闲观光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强化“休闲农游”平台与城乡居民的信息互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高涨的休闲观光及乡村旅游消费需求。


二、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宣传平台的主要功能


省级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平台以地图导航为入口,立足宣传全省各地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动态、成效经验与企业特色,重点面向城乡居民宣传推介各地创意主题农园、农业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休闲农园、农家乐和休闲农业星级企业等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景点,展示推介各园区景点特色农副产品、农家餐饮、民宿、农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项目等,着力宣传各地民俗文化和农事节庆活动。通过“新闻节庆”、“景点视频”等窗口实时展示休闲观光农业管理部门、经营主体的在线服务信息,实现“休闲农游”微信公众号、“休闲农游”APP和“休闲农游”互联网站三位一体。前期开发按照先简后祥、先聚后推的原则,尽可能多地将各地休闲观光农业企业、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休闲农业示范村、农业特色小镇、创意主题农园、星级休闲农庄(农园)等集聚到平台上,全省以多种形式集中推介“休闲农游”互联网平台,扩大“休闲农游”平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入驻平台程序


(一)填报注册。由各市休闲观光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尽可能多的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排名汇总名单和登记表(见附件2)后报送至省休闲农业协会,经筛选后由省农业宣教与文体中心统一组织入驻“休闲农游”平台。


(二)制作APP。协会组织平台运营商为每个县(市、区)前30名报名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免费制作标准企业版APP(可单独为农庄APP命名,企业可单独宣传推广本企业的APP),平台运营商将与企业进行沟通,商议开发框架与发布内容,协助企业在各应用商店发布安卓版、苹果版。优先选择需要安装摄像头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为其免费开发APP,并自动聚合入驻省“休闲农游”平台。对有意向开发具有电商功能的企业个性版APP的经营主体,平台运营商将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适当收取成本费。


(三)集聚推广。平台运营商在制作各企业标准版APP时,自动将企业信息聚合到“休闲农游”互联网公共平台上,企业主体在推广自身APP时,也自动推广省级“休闲农游”APP平台。省市县相关管理部门向城乡居民直接推广省“休闲农游”公共平台(不单独推广企业APP),实现休闲观光农业信息的高效集聚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快速推广。


(四)信息管理。在标准企业版APP开发完成后,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按要求可直接在互联网后台进行管理操作,上传文字、图片、视频、产品(餐饮、民宿)资讯等,修改相关信息,其修改后的信息将自动同步发布到“休闲农游”互联网平台。


    (五)增设视频。为提高我省休闲观光农业服务管理水平,实施休闲农业“明厨亮灶”行动,动员各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使用3-5个网络摄像头在“休闲农游”APP中对市民实时开放厨房后场及核心景区,使市民实时了解景点服务状态,了解服务质量,增强游客游、购、娱、食的吸引力。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发动。打造“休闲农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实施休闲观光农业“12311”品牌培育计划的重要内容,各市县休闲观光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发动,组织辖区内所有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登记填报,请各市县明确一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3)。


(二)有序推进。按照省级主导、市县配合、企业主体、市场运营的原则,省里将组织平台运营商开发“休闲农游”互联网平台、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标准版APP,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前30名休闲农业企业免费制作标准版APP,超出免费数量的部分休闲农业企业将适当支付APP开发成本费。对自愿安装网络摄像头并在“休闲农游”APP平台向城乡居民开放厨房后场及核心景区实时视频的企业将优先制作。


(三)合力宣传。各地要结合各类节庆活动,电视、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加大对“休闲农游”微信公众号及“休闲农游”APP的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宣传合力,努力打造省级“休闲农游”互联网公共宣传服务品牌。各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要在园区景点的主入口、游客接待中心等地醒目位置张贴“休闲农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4),方便游客下载“休闲农游APP”,不断放大互联网平台规模,提升产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材料报送。各市县休闲观光农业主管部门要在全面发动的基础上,本着主体自愿的原则组织填写登记表,于12月5日前由各县(市、区)休闲观光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农业宣教与文体中心,省里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序开发制作APP,先报先做。对未用足免费制作APP名额的县(市、区),申报截止后相关休闲农业企业入驻平台时将由运营商适度收取APP开发成本费。


联系方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邢瑶,联系电话:025-86263538;省休闲观光农业协会,陈宗元 ,联系电话:025-86263423;省农业宣教与文体中心,陶岚,联系电话:025-86263205,电子邮箱:1418821331@qq.com,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邮编:210036。


附件1:县(市、区)入驻“休闲农游”APP平台开发登记表(企业填).docx


附件2:县(市、区)推荐入驻“休闲农游”APP平台开发登记表(市县填).docx


附件3:市县联络员登记表.docx


附件4:"休闲农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x


        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江苏省农业宣教与文体中心


                          江苏省休闲观光农业协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