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便函〔2025〕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南鑫盛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八批)
附件下载:
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八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