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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应为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朝阳区完成工商注册、纳税及统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的文化企业和相关机构,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区文创办征集受理范围不包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核心区(以下简称“实验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核心区涵盖朝阳区朝外、建外、三里屯、呼家楼、团结湖、六里屯、双井、八里庄等8个街道,和南磨房、东风、平房、高碑店、常营、管庄、三间房等7个乡的行政辖区。
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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