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与澳门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三)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正在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合作者。
(四)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内地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五)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六)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