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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
突出支持“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适应新质生产力需求,坚持以用促研发、以用促制造,促进农机结构调整,实行“优机优补”,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其中包括经省级及以上农机鉴定(认证)机构鉴定或认证(可采信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并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新能源农机(混合动力或电动等重点机具)。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或退出补贴范围。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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